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2页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各区县税务分局应及时与各陆管所、汽修所联系,落实发票收回工作,将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有关信息输入CTAIS系统,做好货物运输业发票发售的准备工作,如数量不足应及时与市财税票据管理中心联系,确保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的正常发售发票。
(一)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必须按照《通知》中所附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征收办法》)的规定逐栏、如实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在货物运输业发票下方正中央加盖“开票人专章”。“开票人专章”由自开票纳税人识别号、自开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组成。对目前使用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凡开具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必须及时登记受票方的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不及时登记受票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造成比对不符,导致受票方不能抵扣的,由开票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认定为自开票的纳税人,应按《征收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式样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开票人专章”,以便在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使用。“开票人专章”只能在下列四类七种发票上加盖:上海市公路运输发票(沪甲、沪乙、沪丙)、上海市汽车零担(快件)运输货票(沪甲、沪乙)、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上海市水路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其他发票一律不得加盖。
(一)对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代开票纳税人,凡需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必须携带《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副本)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受票方纳税人的名称及识别号等信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三)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代开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按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费用计征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对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代开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按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费用计征营业税及附加。
(三)由于承包人、承租人和挂靠人统一使用出包人、出租人和被挂靠人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因此,承包人、承租人和挂靠人在申请认定代开票纳税人资格时应提供出包人、出租人和被挂靠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对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代开票纳税人,应按期将不属代开票部分的营业收入向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并出具代开票部分的完税凭证。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企业跨区迁移管理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市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社会帮困基金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推进本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机具供应商及销售服务代理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本市纳税人呼声处理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